【据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第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30日在北京举行,会后发表了《第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新闻公报》。
公报共有28项内容,主要有:
双方认为中欧高层政治对话富有成果,各个层面的对话与磋商强度增加,领域进一步
拓宽。这种多层次架构的形成,表明中欧伙伴关系日臻成熟,战略性更加突出;双方领导人对双方签署《伽利略卫星导航合作协定》和草签《旅游目的地国地位谅解备忘录》表示欢迎。双方领导人认为两文件是发展双边关系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并期待着文件能早日实施;双方领导人强调双方现有的关于工业产品规则的对话取得成功,并欢迎最近双方建立的工业政策对话机制;欧方重申继续奉行一个中国的政策并希望通过建设性对话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中方赞赏欧盟坚持一个中国的政策并重申依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解决台湾问题的原则立场;双方重申将致力于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双方认为,恐怖主义是双方共同关切的问题,需在双边和多边领域协调与合作,强调应遵守国际关系和人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双方领导人强调需要加强合作应对司法与内政领域的跨国挑战;双方领导人对中欧贸易持续增长表示欢迎,一致认为其进一步增长应建立在平衡、互利的基础上。双方重申愿加强交流和磋商,以积极态度解决双边贸易问题;双方领导人对坎昆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未取得成功感到遗憾。双方重申将致力于建立以规则为基础的强有力的、公平的多边贸易体系,推动多哈多边贸易谈判取得成功;双方领导人对中欧最近在数项行业协定上所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2002年12月,双方签订《中欧海运协定》,该协定业经中方批准和欧洲议会同意。双方领导人对此尤感满意;中欧科技合作取得进展并在《欧盟研究及技术开发第六个框架计划(2002-2006)》下得到进一步扩大,双方对此表示满意;双方均表示希望能尽快签订海关合作协定,并期待尽早启动谈判,力争在2004年上半年签署协定。双方同意该协定将涵盖海关事务的行政互助,特别是双方均特别关注的打击商业瞒骗行为的内容;双方领导人强调加强和扩大在广泛领域内进行行业对话的重要性。
双方领导人对第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所取得的积极成果表示满意。他们强调,中欧两个政策文件旨在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双方将在文件精神的指引下,进一步坚定地拓展和深化中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