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劳动法、消法、合同法最受企业管理者关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9:3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最近,零点调查公司对北京、上海两市478家大型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的调查显示: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最受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关注。 在对10部法律关注程度的调查中,劳动法占受关注程度的4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占43.5%、合同法占33.3%,这三者分别排在前三位,且中选率要远远高于其它法律。居于第四、第五和第六位的分别是宪法(11.7%)、民法(11.%)和刑法(10%)。 然而,这些中高层管理者对大众普遍关心的婚姻法(2.9%)、社会治安处罚条例(2.3%)、妇女权益保护法(1.5%)等法律法规的关注程度则比较低。 研究人员的分析表明,职位相同的企业管理人员即便身处不同地区,从事不同行业,就职的企业性质不同,其对10部法律的关注情况并无明显差异。但是,不同职位的受访者对法律的关注程度存在差异。比如,身处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位置上的人士更关注劳动法,副总经理较重视合同法,而部门经理则更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企业家之所以有这样的选择,研究人员认为,是因为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涉及了与企业利益直接相关的三种代表性关系,即劳动者与企业、消费者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对三部法律的特别关注,表明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已经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逐渐重视用相关法律来处理工作中的矛盾。 对此,一些企业家也承认,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是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效途径。对规则的尊重、遵守和有效规避违法行为是企业在激烈竞争中获得持久生命力,得以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 相关专家指出,我国企业管理者对法律法规关注焦点的一致,究其原因,在于当前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企业需要面对的法律环境日趋复杂。同时,各种各样的规则在数量上和专业性方面都比以往大大增加,根据规则追究责任的机制也比过去更为完善,这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在今天做出决策,更要准备在明天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