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改革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10:06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记者王宇)注重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近年来我国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服务、监狱体制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改革,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这是记者在此间举办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培训班上了解到的。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今天结业式上的讲话中表示,当前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十六 据悉,司法行政系统的改革被归纳为“三个试点”、“一个深化”、“两个完善”,具体为: 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其改革的目标被确定为“金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最终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监狱体制,进一步提高对罪犯的改造质量。今年以来,司法部在黑龙江、上海、江西、陕西、湖北、重庆6省市展开试点,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 社区矫正试点。这项制度是一次实现刑罚执行社会化的有益尝试。根据今年7月最高法、高检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通知,社区矫正范围适用有5种。符合条件的罪犯将适用非监禁型的矫正措施,从试点开展较早的北京、上海等地来看,社区矫正已初步取得群众的认可,对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也有明显作用。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据司法部提供的数字,自2002年10月开展公职、公司律师试点以来,截至目前,全国有18个省在327个政府机关开展了公职律师试点,共有公职律师836人,其中广东省在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开展了试点。另外,全国已有17个省份在90家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共有公司律师360人。参与试点的企业多为大型、特大型企业。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提出修改律师法的建议,尽快把公职、公司律师制度纳入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框架之中。 深化公证体制改革。自2000年在全国范围开始的公证机构由行政体制向事业体制的改革,目前已进行了三年多,全国有42%的公证处已改为事业体制。这些举措,增强了内部活力,使公证行业进一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轨。 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今年10月第二届国家司法考试结束之后,社会普遍反应在考试的内容上更加注重对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方面的考核。考试之后,向社会公布试卷及答案,使考试更加公开透明。考试报名方式也更加便捷。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抓紧研究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衔接;司法考试与培训制度的衔接;司法考试与用人制度的衔接,使司法考试在选拔合格法律人才中发挥更大作用。 完善司法鉴定制度。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有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加强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研究,在现有框架下努力逐步规范司法鉴定。 据统计,本次司法厅(局)长培训班有41名正副厅(局)长参加培训,这些2000年以来担任各省(区、市)的司法厅(局)长在为期7天的培训中接受了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现场授课。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段正坤、胡泽君、张军、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岳宣义、政治部主任张苏军也分别到培训班进行了专题讲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