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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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12:1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新华社昨天发表题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评论员文章。文章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一重要政策将有力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内的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文章说,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搞好国有经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需要。实践证明,国有资本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与其它性质的资本融合,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推动其在产权多元化基础上,逐步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从放权让利于国有企业到推行股份制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再到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表明我们已经找到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还有利于非公制经济的发展。通过参股公有制经济,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可以使民营企业克服自身管理模式的局限,并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拓展出更大的空间。 文章指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首先要求各级政府转变观念,改变“公有制越纯越好”和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种种偏见。要推动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吸纳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在企业产权制度创新上实现突破。同时,允许公有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严格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不同资本的联合或融合要根据市场竞争的需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自愿进行,不能搞行政主导的“拉郎配”,尤其是不得强制对非公有制企业参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