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的工钱到底找谁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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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12:39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10月30日上午8时,福州五一路新侨联广场主楼的大厅里,聚集着20多个建筑工人,人们问起其中缘由时,这些工人说,他们是这座大厦的建筑工人,为这座大楼付出了三年的心血,此次前来,是帮老板向开发商(高景房地产公司)讨钱,“老板说了,开发商不给钱,我们的工资就拿不到。”一位湖南籍颜姓工人这样告诉记者。当日晚上,这些工人已散去。 这些工人的老板,是省六建三公司名下的工程队的老板和工头。按工人们的说法,是开发商欠了建筑商的工程款,建筑商欠了工人的工钱,形成了三角债。 “我们有30多人,1997年开始在这座大楼的工地上施工,三年来工程队欠了我们不少钱,少的有几千,多的有一两万。我们向工程队讨了好几次钱了,但老板对我们说,工钱没有,如果想要,就和他一起到开发商那里讨钱,我们就一起来了。”一个四川籍工人说明了来此的缘由。 据现场工人指认,大厦门口一个穿红衬衫、正在盯着他们的就是建筑工头,坐在大门旁边、穿蓝T恤的就是工程队老板。共有30多人来此讨钱,是老板带着他们来的。 说话间,“红衬衫”走上前,厉声叫工人们闭嘴、坐好。工人们顺从地坐回地上,无论记者如何提问,都不肯再开口。 喝令工人们后,“红衬衫”转头对记者说,他不认识这些工人,也和工人们没有关系。记者转而采访工人们所指的工程队老板“蓝T恤”。“蓝T恤”回答说,“这是我们内部的事,现在我们不需要媒体来管。” 由于讨钱一方不肯再说话,记者只好找开发商——高景地产。该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助理林先生告诉记者,支付工程余款有待双方订立补充协议,以便履行各自的责任。他强调,房地产公司与工人们没有雇佣和被雇佣关系,让工人们到房地产公司要钱是不对的,其实公司完全有能力支付这笔款项。 “如果说是讨建筑款,这就是两家公司之间的事了,和工人们有什么关系?他们不该拉来一帮工人。如果是讨工钱,这是工头和工人们间的关系,也找不到我这里来。他们这样做,给在这幢大楼里工作的人带来很多不便,肯定是不对的。”林先生这样阐述他的观点。 对此,元一律师事务所曹盛律师认为,这件事本身很清楚,工人是与建筑商发生关系,而不是与开发商,工人们应该找工头要钱。此外,能不能要足工程款,这种风险本来应当由建筑商承担,不应当把风险转嫁到工人头上,因此,“开发商给钱,我们才能给你付工钱”也是不对的。 福州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拖欠工人工资,特别是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已在全国范围里引起了高度重视,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研究清欠方法。但他认为,在现实情况中,开发商付不付钱与建筑商有无能力支付工资常常存在着很大的相关性,因此须综合各种力量来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他透露说,今年11月份开始,劳动部门与建设部门将联手清理拖欠的建筑工人工资,届时,与讨工资“不相干”的开发商就不能轻松地置身事外了。 (本报记者 王小虎/林丹) 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建设厅下发《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信用状况的重要内容,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于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劳动力市场上公示,视情况通报有关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并通告建设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协会。 此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开发项目的监管,对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开工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