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男孩校门前被撞(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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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12:57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杨芳)马路对面就是学校了,可10岁的小家振却没有过去这条马路:一辆飞驰而来的出租车将他撞得飞了起来…… 昨日下午1时许,沈阳市和平区光荣二校门前发生车祸,该校学生付家振被撞致腿部骨折。出租斑马线前不减速 在学校门前修车的孟师傅目睹了事故的经过,“事发时,那个小男孩是在路西边的停车牌子处被出租车撞起来的,后来一直甩到停车牌前第二棵大树和第三棵大树之间,”孟师傅比画着和记者讲,“不应该呀,按理说那辆出租车刚刚经过学校门前的斑马线,速度不应该这样快呀!”医院不交钱不给片子 医院的急诊室被小家振的父母和老师围得水泄不通,小家振头部裹着纱布躺在病床上。 “谁是家长?赶紧交钱!不交钱怎么取片子?不取片子怎么住院?”一穿白大褂的中年男医生埋怨道。 可任凭那医生喊了几次,取片子需要的费用也没有凑够。家长、老师往返于急诊室和门诊之间,打电话的打电话、找人的找人,急得团团转。 光荣二校的老师向闻讯后赶来的校长解释道:“我们也是听着信儿后赶来的,几个人掏净了兜里所有的钱才把120的费用和初诊费垫付上。” 就这样,医生、家长、校方商量了半天,小家振最终在家人交钱后才得以住院。经查,小家振右腿骨折,并伴有多处外伤。链接一法规保障“行人优先” 新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行人在人行横道上享有绝对优先权。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 保护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行人横过道路权。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 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警察、医院应尽可能地保护事故伤者的生命安全。医院应当及时抢救伤者,不得因抢救费用问题而拖延救治。链接二学生被撞事件回放3月29日,宁山路小学9岁学生刘佳玉在校门口的斑马线上被228路公交车撞身亡; 4月2日,5名高中生在校门前被轿车撞伤; 4月3日,铁西区建设大路与应昌街交界处,应昌小学分校一名10岁男生在斑马线上被面包车撞伤; 7月2日,东陵区张官村224路公交车站终点处,7岁男孩舒宁被撞身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