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对炭市街爆炸案责任人实施社会治安一票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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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15:30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11月1日电(储国强、朱百平)西安市首次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今年7月14日发生的炭市街爆炸案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责任查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2003年7月14日,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61号鲜鑫水特产副食蔬菜综合市场内发生一起特大爆炸案,造成6人死亡、18人受伤。 西安市日前决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取消新城区和西安市商贸委2003年“文明单位”“先进集体”“优秀党组织”等综合性荣誉称号;对炭市街副食水产商场的直接主管上级西安市蔬菜盐业公司罚款一万元,对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纲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对分管治安工作的公司领导徐松范予以行政记过处分;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办事处、西一路派出所对辖区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矛盾纠纷排查不细致、防范工作不严密负有直接责任,也被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炭市街副食品水产商场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以包代管,疏于管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决定撤销商场经理牛翠茹职务;对陕西鲜鑫水特产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