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副市长再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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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5:59 华商晨报 | |
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两项罪名,深圳市原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炬事隔近一年,10月31日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出庭受审。其辩护人就公诉机关指控的“滥用职权”罪名,为王炬做了无罪辩护,而对受贿的指控王则“避重就轻”,只承认小部分的受贿数额。 王炬被控受贿百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炬在担任深圳市国土局局长、副市长期间,自1993年以来,利用职权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7次收受港商韩某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78万元、港币17.3万元、美金2.3万元。为此,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包括证人证言和王炬本人在检察院的供述在内的另外3份证据,以证明其受贿的犯罪事实。对此,王炬否认了大部分指控事实。 子女借机获利两个亿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炬不但自己受贿,还放纵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地位和影响大肆敛财,涉嫌滥用职权罪。王炬的女儿王涛、女婿冼伟经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温莎广场”,少交1.2亿多元地价款。 1996年至2000年,王炬批示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等单位为其女儿王涛、女婿冼伟介绍的6家公司办理房地产开发手续和减免地价,其女儿、女婿从中收取“好处费”人民币250万元、港币680万元,并以借款为名向有关当事人索取人民币1860万元、港币1000万元。王涛、冼伟为房地产商许某、张某等人办理房地产项目转让和地价减免手续,从中收受“好处费”港币500万元、人民币1300万元,并以借款为名向有关当事人索取人民币2300万元、港币200万元。 去年11月,此案曾经在广州中院第一次开庭,这次开庭,公诉机关又补充了4份新证据,以支持指控王炬的两项罪名。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是“滥用职权罪”能否成立。据《信息时报》 又讯安徽宿州市一届人大代表、副市长李兴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单位和个人馈赠的礼金;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被埇桥区人大常委会罢免市一届人大代表职务。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