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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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6:49 三秦都市报 | |
卫生部近日发布《SARS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文件规定,密切接触是指治疗或护理、探视SARS病人或疑似病人;与病人共同生活;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接触病人的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及排泄物等。 卫生部表示,SARS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部分处理原则是: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曾接触SARS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可居家隔离观察,无法居家隔离观察 《SARS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提出:SARS潜伏期接触者原则上不隔离,SARS潜伏期接触者可以正常工作、学习,但必须每天测量一次体温,并与社区医务人员或责任人联系,主动报告是否发热,直到最后一次接触后14天为止。 潜伏期接触者是曾与SARS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发病前1-3天有过密切接触或一般接触的人员。卫生部在文件中表述,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SARS病人在潜伏期内具有传染性。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