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民警为疑犯充当“联络员” 受贿财物被判1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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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6:4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南昌11月1日电】身为原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民警的李小弟,竟在接受贿赂后充当起疑犯与外界传递信息的“联络员”。日前,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李小弟有期徒刑一年。 2002年5月3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熊某被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由李小弟负责看管。同年6月,熊某的朋友魏琛经人牵线与李小弟认识。此后,在熊某的授意下,魏琛多 法院审理认为,李小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依法判处李小弟有期徒刑一年。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