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广告”低俗惑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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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7:40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 新闻现象 低俗广告打起“擦边球” 前不久,电视观众一不留神就能听到一则广告,这则推销某品牌天然皂粉的广告以一天数十次的频率滚动播出: “泡了吗?”“泡了!”“漂了吗?”“漂了。” 这“泡”与港台影视中“泡妞”的“泡”同字,那“漂”与“嫖妓”的“嫖”谐音。浸泡与漂洗是洗衣的两个步骤,不过,电视跳动的画面、含糊的语音,在一种常人的思维定势下,让人很容易听出色情的潜台词。 虽然该集团的负责人一再辩解说此广告创意绝无暧昧的含义,然而,观众的反感情绪也是真真切切的,许多消费者认为这则广告打了情色广告的“擦边球”。所以,尽管该集团觉得“比较冤枉”,但还是决定在10月底前彻底改头换面,用新的产品形象广告代替这一有争议的广告。 此外,南方某公司打出“我要清嘴”(一种能清洁口腔的产品)的宣传语,希望引起消费者注意;还有,山东某房地产公司处心积虑打出“你要二房吗?”(房屋租赁服务)的大幅标语,而广东一方便面厂则挖空心思搞出了“泡的就是你”(泡方便面)的街头招贴…… 其他诸如“兴(性)趣盎然”(某卫生药品广告)、“好色之涂(徒)”(某涂料广告)、“亮出三点(指让厨房、客厅和洗手间见到阳光)”(某房地产广告)、“做女性挺好”(某丰胸用品广告)等等,都暗含商家某种难以言表的寓意。 “包二奶”广告现深圳 原本是一个广告公司的“广告牌发包”广告,却被路人指为“包二奶”广告遭到投诉。原来,这个“包二奶”广告底色为红色,左半部是一白色的性感女子剪影,下端有一行“等着你来包”字样。一位读者说,“这个广告也太明目张胆了。” 有话要说 对不良文化要监管到位 近年来,利用汉语言的谐音和歧义,有意制造一些有争议的“暧昧广告”的炒作案例呈上升趋势。 尽管这些商家均对自己的广告创意振振有词,认为自己毫无“引君入瓮”的意思,然而,又岂能否认这些广告语的确对受众产生了误导?特别是一些暧昧的不良广告经由大众传播媒体广泛发布后,其负面影响就更为严重。 或许也有广告创作人士对这种做法颇为自得,甚至为自己不同凡响的遣词造句能力而沾沾自喜。殊不知,广告既然已经成为一种传播面极广的媒介,一旦发布出来,就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应当履行其社会责任,并且接受社会效益的考验。 为了获得更广泛深入的社会影响力,商家在广告创意上别出心裁、标新立异是完全应该的,但是,为了制造某种特殊效果,有意无意地采取误导的手法,甚至不惜以低级趣味来诱惑受众,就另当别论了。 如果对这种降低审美品位和亵渎语言文化的行为,不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就很容易造成民族文化品质的整体下降,在行业内部,也很容易造成“劣币淘汰良币”的现象。应当说,近些年来,在市民文化中一些类似于“黄段子”、“黄色短信”等不良文化现象的泛滥,与社会对这类不良文化的监管缺位,有很大的关系。 我国的《语言文字法》和《广告法》等,对肆意曲解语词和窜改成语以及传播低俗文化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缺少必要的执行手段,此类行为仍然屡禁不止。据工人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