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校学生可休学从事科技成果转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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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8:09 汉网 | |
据新华社合肥11月1日电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日前通过了《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安徽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学生可以休学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安徽省人大的有关人士说,为鼓励学生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安徽省出台了这一规定。但是学生在申请休学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时,必须就休学期限与就学单位达成约定。 《条例》还规定:安徽省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经单位批准后也可以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从离岗之日起3年内,所在单位应当保留其人事关系。如果所在单位实行人员竞争上岗的,应当允许其回单位竞争上岗。重新上岗者享受与连续工作者同等的待遇。 这一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