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普查风貌建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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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8:34 天津日报 | |
张新民 本报讯(记者张新民)本市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风貌建筑普查活动展开。日前,市政府召开了历史风貌建筑普查工作动员会。此次普查活动从现在开始至2004年3月底结束;分为培训、普查、验收、汇总分析四个阶段进行。 天津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大量的历史风貌建筑。为保护、开发利用好风貌建筑,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完成海河两岸历史风貌建筑普查的基础上,开展全市历史风貌建筑普查工作。 此次历史风貌建筑普查范围包括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历史风貌建筑普查的标准是,建成50年以上、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历史风貌建筑:1、建筑式样、结构、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的特色和科学价值;2、反映本市建筑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特点;3、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4、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5、本市的标志性建筑;6、在全国或本市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另外,名人故居及其它具有特殊意义的建筑也可以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普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风貌建筑坐落地点、产别、建造年限、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完损等级、建筑风格、土地使用情况、建筑意图和现使用情况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