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获刑十二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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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8:37 每日新报 | |
张北周莉颖邢泉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邢泉】本报曾经报道的被告人武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低价出售货物的方式骗取他人货款272万余元一案,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昨天对被告人武某做出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10万元的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武某与本案受害方黑龙江省某公司的副总经理孟某相识后,双方商定由武某以代销的方式,在津为受害方销售木筷及木材,武某为获利以低价位将受害方货物销出,仅得款272万余元,当受害方找武某追款、对账时,被告人武某以汇票票据重复计算谎称已向受害方汇款。 后来,当受害方再次找到被告人武某追索货款时,武某以回家取票据为由逃脱,后以关闭手机、变换居住地点等方式躲避受害方工作人员追讨债务。被告人武某将货款以他人名义储蓄,并为自己购买房屋一套,二手夏利车一辆。后受害方向公安机关报案,武某被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