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记得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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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8:49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市劳动、建设等部门昨开展普法宣传为您支招 本报讯进城务工人员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昨日上午,市劳动保障局、建设与管理局、市总工会在长青路劳动力市场大厦举行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普法宣传活动,为到现场咨询投诉的外来人员支招。 来自漳浦的赵某,今年8月在维修汽车时,右手肘部被机油烫伤。老板既没有送其上医院治疗,也没有出面慰问。9月,伤未痊愈的小赵向老板提出辞职,并要求支付被拖欠的1000元工资。小赵对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感到迷惑。工作人员耐心解答了他的问题并建议他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同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向单位索取伤残补助金。 工作人员还解答了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反映的普遍性的问题,他们提醒说,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记得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未来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证明自己与用工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最有力的证据,可以防止用工单位耍花招。 (涂孝宏 陈心晖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