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不到百日就拜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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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10:01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记者叶慧媛 本报讯金秋时节是婚嫁高潮期,同时成了离婚高潮期:《婚姻登记条例》自10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仅鹿城区就已有上百对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其中有的婚龄还未满“百日”。有关专家称,离婚手续简化不等同于婚姻可以马虎,草率行事并不明智。 鹿城区今年初至今办理离婚的共有549对,其中10月份的离婚人数就占了两成。对这百余例离婚事例分析显示,男性34岁至40岁、女性26岁至33岁是离婚人群的主体,分别占了总数的45%和36%。他们的婚龄大多为7至10年,符合俗称的“七年之痒”。此外,双方当事人年龄都不足26岁的就有12对,其中有6对婚龄仅半年左右,最短的还不满3个月。最年轻的一对男方25岁、女方22岁;说及离婚原因时女方称,双方在筹办婚宴中发现男方太小气,趁婚宴还没办早点离婚算了。 新条例实施之前,离婚从受理之日起到发证有一个月的“缓冲期”。新条例则规定,当事人如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民政部门可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温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社会学专家奚从清认为,目前离婚呈现出婚龄越来越短、离婚率越来越高等新特点。中国古话说,床头打架床尾和,共同生活中有摩擦很正常,无论是“七年之痒”还是“半年之痒”,都说明婚龄达到一定阶段就容易出现问题。但如果因为离婚手续的简化而草率地对待婚姻,显然是不明智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