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送派出所不如自己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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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10:30 南方都市报 | |
“小偷送派出所不如自己教育” 罗湖某工地的保安私自拘禁一偷扣件的人五个半小时 本报讯(记者丰雷 韩一鸣)昨日中午,1名小偷戴安全帽穿工作服混进丰湖花园工地行窃,腰缠32个扣件准备逃跑时被工地保安抓获。但保安并未将小偷扭送派出所处理,竟私 事情发生在罗湖区丰湖花园在建工地上,据工地民工介绍,中午12时左右,1名小偷偷扣件时被保安抓住,保安没有将小偷送派出所,只是将小偷关在材料库内,随后材料库传出小偷的叫声。到下午5时,小偷仍被关在工地。 昨日下午6时多,记者闻讯赶到现场,一名姓徐男子自称是工地保安班长,据他说,下午5时30分就将小偷放掉了。据其介绍,中午11时多,小偷头戴安全帽身穿破旧的工作服混进工地,大约12时左右,小偷腰缠工地的扣件大腹便便欲走出工地,保安因怀疑而将其抓住,随后在小偷身上搜出32个工地扣件。 徐班长说,近来工地经常有小偷光顾,他们知道将小偷送到派出所后,肯定得不到严厉处理,最多被关15天又能出来偷,所以他们决定自己将小偷关起来教育,但绝对没有殴打小偷,“这种小事就不麻烦派出所了”。为什么又放掉小偷呢?徐称,知道保安没有权利关押小偷,所以教育小偷后就将小偷放掉了,当时小偷还承诺不再偷东西了。 对此事,广东省广和律师事务所张智然说,保安的行为属非法拘禁,私自放掉小偷也不应该,因为小偷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