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征兵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 切实做好从全日制高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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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11:22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王汉波、刘德岭、吕雪松)日前,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及有关部门,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高度,认真做好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 《通知》规定,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征集对象主要是本人志愿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并在 《通知》规定,征集在校大学生工作,要按照本人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高等学校与所在县(市、区)的人武部门负责组织在校学生入伍的动员、报名和目测摸底工作,研究提出参加征兵体检人员的名单。高等学校所在县(市、区)征兵办负责组织应征学生的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主要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对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征兵办批准入伍。 《通知》对应征入伍大学生的优抚待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应征入伍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安置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