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者被判道歉,太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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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11:49 哈尔滨日报 | |
全国首例原告胜诉的性骚扰案———武汉市女教师何某诉上司盛某性骚扰案日前终审判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侵扰原告事实成立,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对一个利用工作之便对原告进行性骚扰的“色狼”,只判个“赔礼道歉”,我认为实在是太轻。这是否会助长一些“色狼”的骚扰“欲望”,因为即使成了被告,即使遭到败诉,也仅仅是个“赔礼道歉”。而那些本来就忍气吞声的被骚扰者又有多少人肯再拿起法律武 很遗憾,我国目前尚没有惩处性骚扰的法律条款,而在西方一些国家,性骚扰早就在法律的惩治之下了。我们应该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我们自己的法规政策来惩治性骚扰,让那些性骚扰者真正受到应有的惩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