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基层民政局长的救助观:落到实处是关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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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16:49 新华网 | |
新华网贵阳11月2日电(记者王丽、彭炜)“从挂牌定量救济、农村低保到建立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政府一直在不断探索对农村特困群众的生活救助,但对于贫困面广的西部地区来说,最终衡量指标只能看困难群众生活怎么样,农村社会稳定不稳定。”息烽县民政局长刘其芬说。 谈及即将在贵州省实施的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已在基层民政系统工作了三十 记者采访中发现,她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息烽县属于典型的西部农业县,全县23万多人口中90%是农业人口,贫困问题是困扰县域经济发展的首要难题。据了解,1999年以来息烽县建立了农村特困群众生活保障制度,但到目前能够享受到保障的只有2000多人,标准是五保户每月发15公斤大米,其他困难群众每月发10公斤大米,所需粮款都是从民政救灾救济款中挤出来的。刘其芬说,这样的保障与真正的农村低保相去甚远。 农村社会救助制能否保证所有的特困户都得到实惠,刘其芬对记者说,这要看在农村逐步建立起这项制度之前,民政部门和基层政府能否把很多工作做实、做细。 第一要摸清底数。她说,社会救助不同于扶贫工作,扶贫一般更注重区域性、整体性扶持,但社会救助却要面对居住相当分散的单家独户困难群众,而且生病、灾害等偶然因素也使特困户的数据统计经常处于变动中,如果政府对特困群众生活不了解,底数不清,社会救助制下依然会有很多应该得到救济的群众长期得不到救助。 第二要严肃制度。作为基层民政局长,刘其芬既关心上面的资金能不能落实得了,更关心这些钱能不能用到实处。她说,农村税费改革后,原来由乡、村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其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这项政策本来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明明白白的政策在一些地方落实却成问题;民政救济款只能用于困难群众,但实际发放中挪作他用、优亲厚友等现象却屡见不鲜。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更完备、更严格的制度。 第三要分轻重缓急。刘其芬说,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生活难题,“心急也吃不了热豆腐”,在财力紧张、资金有限的前提下,救助工作要分轻重缓急,原则就是一定让最困难的群众最早得到救助。(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