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 旧的收容遣送制度废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城市里的乞丐生活在一种“自由”的真空状态,除了一部分流浪乞讨人员不知有救助一说之外,相当多的乞讨者已成为职业乞丐,留连在广州这块赚钱的“宝地”不愿离开。近日,广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建议,在广交会、世博会等重大政治、经济活动场所,公安、省、市政府办公场所门前及广州形象工程、窗口地段设立一些“禁讨区”,在这些区域内将禁止流浪乞讨行为。建议引来巨大反响这个建议一出来就反响强 烈。广州市政府机关公务员陈小姐代表了赞成者的观点。她告诉记者,她见到乞丐的第一反应常常是厌恶,感觉这些乞丐都是在利用人们的同情心,乞讨已经成了他们的职业。她赞成设立禁讨区,对影响市容和城市形象的乞讨行为进行限制是有必要的。但退休工人林女士却说,“我每天到海珠广场晨练,常常见到那些无家可归的人睡在广场上,挺可怜的。好好的谁愿意要饭啊?广州这么大个地方,要是连要饭的都不给呆了怎么说得过去呢?”“禁讨”有待政府决定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黄祖金认为,广州探讨设立“禁讨区”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尽管这个探讨引起了较大的争议。乞讨行为可能会对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设立禁讨区也是规范救助管理的一种探讨,有一个过程。“禁讨区”的设想最终能否实现,要由各级政府研究后才能决定。设立“禁讨区”无法可依?广州市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双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反对设立禁讨区,设禁讨区在我国肯定是无法可依的。若设立禁讨区,我认为侵犯了流浪乞讨人员的两种权利:第一种是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第二种是追求生存的权利。”(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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