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日前决定农村教师工资实行市长负责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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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06:3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郑州11月2日电 记者戴鹏报道:河南省政府日前决定,自2004年1月起,河南全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发放问题,将实行省辖市市长负责制,全面纳入省政府对各省辖市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省政府将对发生新欠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情况进行通报。对历年拖欠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各地要制定规划,逐步清理补发,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国家现行的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规定要求,省财政厅要逐县核实财力水平,在安排使用中央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时,主要补助财力困难而主动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教职工工资发放的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