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低保家庭子女全免义务教育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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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07:11 扬子晚报 | |
日前,扬州市出台了《扬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这一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将使农村低保家庭享受以下的优惠:免收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九年制义务教育杂费全免、减免门诊治疗费。 该办法覆盖所有持有扬州本市农村常住户口的居民。市民政部门每年将提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保底指导标准,各县(市、区)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在各自的区域范围内实行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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