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SARS公共场所应按疫点消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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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0:15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为了有效地开展SARS预防控制工作,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和修订并于近日下发了SARS疫情处理的有关技术方案。 SARS疫情处理的有关技术方案共有6个指导原则,分别是《SARS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SARS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SARS防治消毒技术指导原则》、《预防SARS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指导原则》、《农村地区SARS防治指导原则》、《SARS健康教育指导原 卫生部在近日下发的《SARS防治消毒技术指导原则》中,表明在正常情况下不需要针对SARS消毒的场所和物品中包括空气、墙面、下水道、书本、试卷。公共场所是指除公共交通工具以外的所有场所,包括餐馆、饭店,商务楼、商场,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洗浴、理发、美容场所,候诊室、候车(机、船)室等。 非SARS流行区的公共场所是安全的,平时注意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不需专门针对SARS开展消毒工作,卫生部在此原则中规定,如确定公共场所为非典型肺炎的疫点,应按照疫点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处理。需要消毒的场所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的方法,无法使用物理方法的,可采用化学的方法。需要日常消毒的场所和物品中包含宾馆、饭店的床单、被罩、浴巾、毛巾,卫生间的马桶、浴缸,厨房餐厅的餐饮具、厨具等。对于大型公共设施应保证空调系统的供风安全。需要日常清洁的场所和物品:所有水平的物体表面,例如地板、电梯间、柜台、桌子、椅子,每天至少使用清洗剂和热水清洁一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