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的合同3天就给废了 村民土地说没就没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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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1:00 新华网 | |
“在没有任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玻璃厂就在我们的地里举办奠基仪式,而且市里几大班子的领导都出席了。征地手续尚未办完,玻璃厂就在我们的地里动工,派出所出动6辆警车,还把我们抓去拘留了十几天。省政府下发的文件,同一个文号内容还不一样。政府和执法人员不守规矩,却为什么叫我们老百姓守规矩?”自从山东省新泰市谷里镇北谷里村三个生产组一百余户村民的口粮田被征用以来,这些村民一直在上访。 30年的合同3天就给废了 北谷里村村民吴保证正在和村委会打官司,要求村委会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在承包地被征用的100余户村民中,吴保证还算是个“有钱人”,很多村民对他寄予厚望。尽管还有很多村民对自己的承包地被征用有异议,但是,“在镇、村两级领导和派出所的威胁下也只好去玻璃厂领了青苗钱”。 据吴保证说,他于1987年4月3日、1999年1月1日先后与北谷里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麦地1148平方米、春地560平方米,承包期限30年。今年2月14日,村委会突然通知说他的两块土地(一块1.2亩,一块0.46亩)已被依法征用了,使用人是山东升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吴保证说,当时他并不知道土地是否被合法征用,就1.2亩土地上的附着物与升华公司达成了协议。后来他到有关部门咨询发现,土地并没有被依法征用,于是就起诉村委会要求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 今年2月17日,升华玻璃公司在吴保证等人的地里举行了一场热闹非凡的奠基仪式。据2月20日《新泰日报》头版头条报道:“2月17日,山东升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内彩旗飘飘,礼炮阵阵,市重点项目、该公司19万吨日用玻璃制品生产线一期工程胜利奠基。这是我市工业战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加快发展史上的一件大喜事。”同日,该报还以一个整版的篇幅刊登了出席奠基仪式的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的照片和讲话。谷里镇镇委书记尹承学在讲话中说:“这次升华公司的征地工作仅用了3天时间就顺利完成了前期工作,体现了我们党委政府在支持经济发展方面的决心和力度,同时也表现了谷里群众的素质和觉悟。” 但谷里村村民并没有镇党委书记所说的“素质和觉悟”,他们当天便举报到了新泰市国土资源局,在该局,他们发现该项目还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次日,新泰市国土资源局下令升华公司停工。 “古里村本来就是个人多地少的地方,被抢去了一半地,我们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村民们不明白,自己签的不是30年不变的承包合同吗?这地怎么说没就没了? 在自家地里扰乱了别人的生产秩序 再次征地发生在今年4月8日。 据村民张宏尚等人反映,4月8日上午10时左右,镇、村两级领导、升华公司董事长等人再次来到他们的地里,一起来的还有6辆警车和30多名公安干警、保安。铲车在地里碾过,麦苗、树苗都被强行推掉。有人叫嚷着说:“这是市里的重点工程,谁也挡不住。” 村民吴宝军等人先后被拘留了15天。在吴宝军收到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违法事实与证据”一栏写着:“吴宝军在升华玻璃厂施工工地扰乱生产秩序,致使不能正常施工。”吴宝军向新泰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被市公安局驳回。之后,吴宝军到法院起诉新泰市公安局,目前此案尚未审结。“市政府批给升华公司的土地使用证是5月26日下发的,派出所4月8日到我们的地里去执法的依据是哪一条?究竟是我们妨碍了派出所的公务,还是他们妨碍了我们的生产?”一位村民气愤地说。 村民张荣贵说:“村委干部带着派出所干警强迫农民拔树,吴宝军因为不愿意拔,也没说什么就被拘留了。” 谷里镇派出所指导员范庆国则否认了村民们的说法。他说,派出所是在接到了升华公司的报警后才去的现场,并且向新泰市公安局作了汇报,市公安局也派了干警赶到现场,是为了维持秩序。记者问:既然认为吴宝军等人扰乱了升华公司的生产秩序,那是不是意味着你们认为征地手续是合法的? 范指导员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吴宝军已经起诉了新泰市公安局,如果征地手续合法,新泰市公安局就会胜诉,如果征地手续不合法,新泰市公安局将可能败诉。: 同一个文号的政府文件发了两次? 那么,这一次征地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古里镇被征用的这一类土地的审批手续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吴保证说,在他起诉村委会以后,6月30日,律师去市国土资源局要征地文件,得到了一份文号为“鲁政土字(2003)96号”的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文件标题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泰市2003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中说:“以上征用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土地共计56986平方米,用于新泰市城市建设。”他们认为凭这个文件足以证明距离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25公里的谷里镇的这片被征用的土地显然不在这个范围之内。但是,8月6日,镇政府又向他们出示了一份96号文,这份文件与上一份96号文乍一看一模一样,连日期也同为3月26日,但仔细一看区别在于这一份96号文比上一份多了4个字,在青云街道办事处之后多了“和谷里镇”4个字。同一个文号的省政府文件居然出现了不同的内容,这一下农民们傻眼了。 在新泰市国土资源局,王局长拿出了有关此次土地审批的材料,说所有的征地手续都是完备的。一份泰安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中说,根据省人民政府96号文件,“位于新泰市谷里镇北谷里村的51824平方米农用地已批准转化为建设用地。经研究,同意将5182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作为扩建厂房用地,出让期五十年。”这份文件的批复时间是2003年4月16日。 王局长说,两份96号文件都是真的。省国土资源厅在下达了第一份之后发现文件有瑕疵———因为报上去的材料里面包括古里镇,3天以后省国土资源厅又下令把96号文收回,重新下发了包含“古里镇”的96号文。王局长否认了农民手里的第一份96号文是从新泰市国土资源局复印出去的说法。 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几位主任面对记者出示的两份96号文的复印件,先是表示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怀疑有人造假,然后表示要调查清楚。次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两份文件都是该厅下发的。 据有关人士解释,今年3月份,他们下发的文件是不带“谷里镇”的那份,但新泰市报上来的审批内容是包括谷里镇的,“我们把谷里镇这几个字给忘了”,后来新泰的一些农民来上访,我们发现了这个问题,就向农民解释,虽然谷里镇这几个字漏掉了,但作为我们省一级文件只要把地批到市这一级就可以了,比如新泰市批准用地和用地的数量,至于新泰市用哪些地方的地都是可以的。 但之所以又下发了第二份96号文,有关人士解释是为了避免纠纷,在农民上访后,信访室、耕地保护处和办公室一起商量后,决定收回第一份96号文,又追加了“和谷里镇”几个字。两份文件都是一样的内容,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 国土资源部门的无奈 在不断的上访过程中,张宏尚等人慢慢积累起了许多土地征用方面的法律知识。他们得知,他们被征用的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土地被征用应由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意见。但他们说,村委会根本就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征求过他们的意见。此外,政府应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公告,但他们到现在也没有看到过公告。 新泰市国土资源局王局长拿出照片给记者看张贴的政府公告,说公告已依法张贴,但村民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看见,不能就因此说没有张贴。至于是否召开过村民大会,王局长说:“应该是召开了吧。” 记者看到新泰市国土资源局出示的政府公告的日期是2003年2月28日,在省政府文件下发之前。但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介绍,政府的公告应该在省政府的文件下发之后。该人士说:“在我们的正式文件下去之前,他们应该把一切都准备好,比如说经费、补偿标准。正式文件下去后,进行公告,之后所有的一切都要到位。但现在经常出现一个什么情况呢,这也是我们在管理中一直非常挠头的一件事——他们当时的协议和补偿方案都是非常好的,但我们的文件下去后,补偿不到位,经常引起农民上访。” 该人士告诉记者:“省资源国土厅审批土地需要县、市两级政府的请示文件,建设用地的申请表格,需要征地单位与村民签订的协议。但现在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大部分村民不同意征这个地,可村里要征也就征了。我们在批地的时候,只看村委会的公章,不可能去征求每一个村民的意见。” 他说,“先用后征”往往是因为政府需要政绩,这在全国都很普遍。有的国家重点工程,就是违法用地,剪彩时我们的文件还没批呢,只好再补办手续。去年一年,我们就补办了80多件。政府的很多工程都是先征用再补办手续。目前大家都觉得土地市场比较混乱,原因在哪里?我认为原因不在百姓,主要在于各级政府。比如说,省里召开会议后,各地要加快经济发展的速度,媒体就报道某市要扩大到多少平方公里的规模,我们国土资源部门一看,没有这么多用地指标啊,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就是违法。(本报记者朱丽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