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要求精神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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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1:44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赵红 记者邢倩) 楼上赵家水管破裂,楼下李女士家中受损,李女士不仅要求赵家赔偿财产损失,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两家闹上了法庭。近日,虹口法院审结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今年1月,赵家进行装修,不慎自来水管破裂,水渗漏到楼下李女士家中,李女士认为这不仅造成她家房屋墙面、墙顶脱落,电线短路,地板、门、沙发等生活用品受损,更使其受到精神上的伤害,原因就在于李女士多次要求赵家赔偿但赵家对其置之不理,赵家要对她进行精神损失5000元及财产损失4万元的赔偿。 但赵家认为,李家的物品受潮并不是全部由漏水所致,李家有意扩大损失。 法院委托了有关部门对房屋损失进行鉴定后,认为李女士家中的电线短路、室内装饰、部分物品等损害是客观事实,并与楼上赵家的水管破裂后渗漏水至楼下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赵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对于李女士提出的音响赔偿及其他物品受损的赔偿,没有充足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赵家赔偿损失1万余元,但对于李家要求的精神赔偿法院没有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