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立项研究防范“非典型性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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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1:44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婧) 不为金钱、仇怨、爱情,只因新买了一把刀,为试试它快不快就杀了人;非好色而起的强奸;不冲着钱财只要过把瘾的抢劫、盗窃……这种种缘于非典型性原因的犯罪在过去的犯罪学里并未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11月1日,在华东政法学院召开的“2003年上海市犯罪学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犯罪理论研讨会”上,华政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金其高首次提出了“非典型性犯罪”的概念。 金其高院长把非典型性犯罪分为非典型性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国际、黑帮、金融、恐怖犯罪等等。金院长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典型”与“非典型”是“永结同心”、始终共存的,虽然运用的法律制裁一样,但产生原因却不同,为此,金院长专门成立了课题组来开展对其的专项研究,准备与司法机关合作来制定一些有效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