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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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2:15 温州都市报 | |
李翔宇潘贤群 本报讯永嘉人章某和同伙为谋钱财,竟向两被害人捎去爆炸装置和恐吓信,欲敲诈勒索70万元。由于被害人及时报案,章某畏罪投案自首。近日,章某被永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2年1月,陈某提供炸药、雷管,章某买来两个传呼机,两人合伙制成两个尚不能引爆的爆炸装置,密谋用这“定时炸弹”敲诈他人钱财。 2002年1月27日,他们在宁波市通过一托运部将其中一个传呼机、爆炸装置和一封事先写好的恐吓信捎给义乌老板赵某,限其3天内存20万元到衢州市工商银行指定帐户里。随后,他们又赶回永嘉瓯北,章某将另一个准备好的爆炸装置和恐吓信委托一三轮车夫送至瓯北镇肖某家里,限肖某于5天内存50万元至衢州农业银行指定帐户上。两名被害人收到恐吓信后均向公安机关报案,章某和陈某并没有得逞。案发后,章某向永嘉公安局投案,交代了犯罪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