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就诉讼风险向社会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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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2:44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病人在医院手术前,医生会将手术中可能出现的诸多风险告知病人及家属。打官司也一样会有风险。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摘要集纳成共26条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草案),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间因财产、人身关系发生纠纷, 《风险提示书》(草案)首先明确:当事人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符合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规定,否则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或者移送管辖。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权利的保护是有时效性的,打官司切莫因时效误事。 该意见稿提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两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等诉讼时效期为一年。 如果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又无法证明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除对方当事人认可外,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支持。 此外,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在两年内未提出申请再审的,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崔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