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大、法制局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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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3:10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为广开立法渠道,推进民主立法,使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全市人民的意愿,推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汕头市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制局向全市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规章草案稿。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团体、党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公民、法 立法项目意见和建议可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市法制局,征集截止时间:2003年11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