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当面质询处罚 北京西城实施“执法案件回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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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6:51 新华网 | |
记者今天获悉,一种新的执法检查制度正在西城城管建立。今后,凡是被城管处罚的对象,都将有机会列席被称做“执法案件回查”的会议,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及案件相关责任人一起进行沟通、发表意见,对案件的处理进行回查。据悉,这种举措在行政执法部门尚属首次。 “餐馆9时开门,开门之前的门前三包不应该属于餐馆,因此处罚不合理。”这是日前 执法回查制度,即城管队邀请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社区居委会主任及案件相关责任人面对面,对案件处理进行回查,主要检查是否文明用语、出示证件、告知违法事实、态度简单粗暴及野蛮执法;询问管理对象违法时间、违法事实是否属实;检查案件内容,违法事实依据、证据是否属实准确;询问被管理对象处罚依据标准是否告知、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告知;征求当事人对处罚结果的意见。 据介绍,案件回查的结果将直接与城管执法人员的待遇挂钩。以往行政处罚案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往往一些被处罚的公民、企事业单位对城市管理法规的了解不是十分清楚,所以申请复议的依据不足,另一方面由于部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造成运用的法律依据不适度或处理问题上缺乏公平公正,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等,所以,建立案件回查制度,在相关部门人员的共同监督下,不但解决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是行政执法部门监督体系的一种完善和补充。据悉,这种举措在行政执法部门尚属首次。(记者/光炜)(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