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工作失职 海口琼山区两局长被“双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7:27 新华网 | |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10月27日,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察局作出决定,给予原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某、原区民政局副局长覃某、原区民政局农救股副股长秦某开除党籍及行政开除处分。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察局查明,吴某在兴建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综合楼过程中,非法向包工头胡某索要并收受人民币5万元;在福利彩票管理发售过程中,收 覃某作为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利用其职务和工作之便,伙同秦某在购买冬令物资过程中,要求店主虚开购物的价格,从中贪污救济款共36720元,其本人分得17000元。覃某还以工作补助为名,伙同秦某等人弄虚作假,提高低保金标准,从中套取低保金16740元,进行私分,覃某本人分得2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错误。覃某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亲朋好友低保6名,影响很坏,其行为已构成不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错误。在2002年度的低保工作中由于疏于管理,监督不力,造成秦某等人相互勾结,侵吞低保金,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覃作为分管该项工作的副局长应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工作失职错误。 秦某在负责救灾低保工作中伙同他人弄虚作假,从中套取低保金进行私分,其本人共贪污低保金66800元。伙同覃某在购买单位冬令物资过程中,要求店主虚开所购物品的价格,从中贪污公款1972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的错误。 据了解,吴某、覃某、秦某等3人已被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