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司法局被迫撤诉李苏滨是河南省洛阳市的律师。2001年11月10日,他向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洛阳市司法局和洛阳市律师协会向他收取2500元年审注册费的行为违法。这一起诉,被称为“中国律师第一状”。2002年2月5日,西工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4月28日,洛阳市司法局宣布:对李苏滨的律师执业证2002年暂缓注册。为了获得重新注册的机会,李苏滨于5月10日到法院撤诉。二告司法局一审胜诉就在李苏滨撤诉的前两天,洛阳市的另一个律师以同样的理由再次将洛阳市司法局推上法庭。这个人名叫李午汜,和 李苏滨是多年的朋友。2002年12月6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认定被告收取原告2001年的年审注册费的行为违法。2002年12月15日,洛阳市司法局就此案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两律师陷入重重困境2003年2月14日,洛神律师事务所在《洛阳日报》上刊登了声明,称“李午汜和李苏滨已被洛神律师事务所清退,两人行为后果均须自负。另一方面,李苏滨撤诉之后,一直没有等到自己的注册。2003年3月中旬,李苏滨对河南省司法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司法厅对其暂缓注册违法。5月28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李苏滨胜诉,河南省司法厅未上诉。赢了官司后,李苏滨递交了行政赔偿申请书,要求河南省司法厅赔偿非法剥夺其律师执业期间的必要性费用开支和直接经济损失,河南省司法厅对此不予理睬;被洛神律师事务所清除之后,李午汜找到洛阳市福瑞律师事务所,准备转所,这个律师事务所把李午汜的材料报到洛阳市司法局,可答复是转所手续不齐,因此不予注册。李午汜说,为了这个官司,他和李苏滨总共打了12场官司和两个仲裁,两个人被拖入泥潭。(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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