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中招试卷泄密两窃密者一审被判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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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3: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今年6月,开封市杞县教育局一工作人员与一农民勾结偷盗2003年中招考试试题。日前,杞县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被判缓刑。 今年6月26日,中招考试的最后一天,记者接到杞县师生的反映,称该县中招试题泄密。当日下午5时,记者赶到杞县,一举报人向记者提供了几份英语试题答案。当时,英语考试刚刚结束,记者拿着答案向考生们求证,多名考生看后称:这几张字条的内容确是当日下 由于中招试题泄密,杞县教育局宣布考试作废,组织考生重考。当地警方迅速介入此事,案件很快真相大白。据查:2003年6月23日下午1时许,中招考试前,杞县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李时卿应杞县城郊乡农民刘富林的“请求”,利用其担任中招试卷保密员的便利,从杞县教育局保密室窃取了2003年中招语文、数学、英语和大综合4套试卷,并于当日下午5时许将试卷交给刘富林。刘将4套试卷各复印3份,分别交给其参加中招考试的儿子、侄子和外甥。其外甥将所做试题答案传给同学。6月26日下午英语考试前,英语试卷答案已大量泄密。 案发后,李时卿和刘富林投案自首。7月11日,二人被批捕。鉴于二人自首表现和悔罪情节,李时卿被判刑两年,缓刑两年;刘富林被判刑1年零6个月,缓刑两年。(记者周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