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农民负担者,严惩不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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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5:55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今年年初以来,全省共查处加重农民负担典型案件361起,通过办案减轻农民负担6125万元 本报讯为遏制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发生,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利益,11月3日,省政府纠风办通报了近期省政府纠风办、省农监办、省税改办会同有关省辖市查处的7起加重农民负担、强征强收农业税典型案件。 今年年初以来,全省各地加强监督检查,加快制度建设,加大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加重农民负担、强征乱收税费等典型案件361起,党政纪处分296人,通过查办案件减轻农民负担6125万元。一些地方少数基层干部法制观念较差、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了加重农民负担案件的发生。通报的这7起典型案件是:杞县高阳镇苏所村加重农民负担,强征强收农业税案件;上蔡县塔桥乡徐王村强行收取小洪河治理款加重农民负担案;柘城县牛城乡陈天平村擅自收取建校集资款等不合法费用、加重农民负担案;南乐县寺庄乡部分乡干部与乡财政所工作人员粗暴行政,向南丈村村民强行征收农业税案;台前县夹河乡汤庄村搭车收费、强行征收农业税案;濮阳县五星乡西义井村强行征收农业税案;邓州市腰店乡前齐村非法提高农业税征收标准、强行征收农业税案。 经调查核实,有关县纪委、监察局对案件中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党政纪处分,责成涉案村委会将违规收取的钱款和强行搬走的物品如数退还给群众。 省政府纠风办在通报中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禁借农业税征收之际搭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违反政策规定强行进行“一事一议”筹资;严禁清收建设集资、“统贷统还”等改革前农民所欠费用;严禁动用专政工具或非法手段强征强收农业税;严禁违反政策规定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结婚登记乱收费。②7 (本报记者 宋华茹 本报通讯员 李步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