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睡美人》赔偿两万元 萍乡一起著作权纠纷案尘埃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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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7:08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陈建新报道:一幅名为《武功山睡美人》摄影作品被人侵权后,引发了一场著作权风波。11月2日,被侵权方终于讨得说法———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侵权方须支付两万余元。 萍乡旅游总公司职工周锦晖系省摄影协会会员,他于2000年拍摄了《武功山睡美人》(又名《云间草甸》)和《武功山仙池》两幅风光照。2001年4月30日,我省某矿泉水有限公 当年5月,周锦晖发现矿泉水公司先后在萍乡市区33处地段擅自使用了《武功山睡美人》照片,大量作矿泉水产品广告。与此同时,周还发现矿泉水公司未经许可在公司网站上使用了《武功山仙池》摄影照片。于是,周于7月1日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