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毒英雄”贩毒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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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7:25 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周鲲等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案,经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周鲲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1月中旬,周鲲、李学军、余明达预谋后,由周鲲驾驶缉毒大队汽车,一同前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区购买毒品海洛因。李学军购得海洛因后,三人驾车返 据介绍,现年37岁的周鲲被捕前系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曾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获“贵州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缉毒英雄”走上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道路,发人深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