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特大走私“红油”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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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7:27 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电 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洪钧等36名被告人走私“红油”(香港地区专用的添加红色染色剂的免税柴油,俗称红油)案,从3日起,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是迄今为止全国海关系统破获的最大一宗“蚂蚁搬家式”成品油走私案。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洪钧与被告人郑金宁在1998年下半年,密谋走私柴油(俗称“红油”)回番禺销售牟利。经前期走私柴油成功后,被告人郑洪钧、郑金宁指使被 公诉机关在3日上午进行的庭审中,对该案各主要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分别的具体陈述。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郑洪钧共参与走私柴油226432·222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3715234·06元。其他各被告人分别参与走私柴油200余吨至19万余吨不等,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000余元至1·1亿余元。公诉机关认为,郑洪钧等3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据了解,这宗走私普通货物案共涉及80余名被告人,广州中院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分6案陆续对各被告人进行审理,并根据查明的事实,择日对各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