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追讨工资“绿色通道”帮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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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7:58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根据《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协议》,在签订协议的31个城市和地区遭遇过侵权,并符合援助条件的,均可免费接受帮助 本报讯(记者黄圣达)旨在为打工者异地追讨工资提供绿色通道的《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协议》已签署两个月有余。昨日,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目前该中心尚未接到打工者异地追讨工资的案件。 以往法律援助机构在办理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的案件时发现,侵权行为多数发生在异地,普遍存在找不到欠资雇主、办案成本较高等难题。为此,有这样一种观点,如果各城市间的法律援助机构能够形成一种协作关系,委托欠资雇主目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调查,并能与雇主进行诉讼前调解,就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支出,更好地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今年8月20日,由国内31个城市和地区参与的《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协议》在石家庄市正式签署。 协议规定,受援者住所地与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如法律援助申请人因经济困难不能前往案件受理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时,可由申请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与案件受理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协商后代为受理,同时协助办理全权委托手续;案件受理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有关申请和案件材料后,应指派当地律师承办该法律援助案件;对雇主为躲避支付劳务报酬而躲回原籍的,雇主原籍的法律援助机构有义务提供协作。 也就是说,到异地城市打工的人员,不用再跑冤枉路花冤枉钱,只需通过城际间法律援助的协作方式寻求帮助,身在家乡就可以办理追讨工资等事宜。 签署协议的31个城市和地区分别是:北京、上海、上海浦东新区、天津、天津市宝坻区、郑州、洛阳、哈尔滨、大连、包头、济南、威海、烟台、合肥、南京、杭州、厦门、武汉、黄石、长沙、广州、珠海、佛山、石家庄、邯郸、邢台、张家口、承德、秦皇岛、沧州及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提醒我市务工人员,只要是在上述城市或地区遭遇过侵权,并符合协议规定的援助条件的,就可免费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协议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联合帮助。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萍介绍说,这是我国城市间首个为维护打工者权益进行法律援助协作而签署的协议,旨在为进城务工人员编织一张维权网,使他们到签署协作协议的任何一个城市打工,都能处在统一的法律援助体系的保护之下。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