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谢国仪2003-11-4 本报杭州11月3日讯 (记者 谢国仪)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上午在杭州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报告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于国强、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夏阿国、省科技厅厅长蒋泰维分别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信访条例(修订草案)》、《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和关于《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条 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解释(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制定《杭州市志愿者服务条例》和关于修改《杭州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等3件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制定《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和关于修改《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宁波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所作的关于上述9件报批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景雄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沈雷、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培金、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杨丽英、省人大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宗英分别所作的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建华、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学忠分别所作的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启楣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国行、鲁松庭、徐志纯、卢文舸、叶荣宝、葛圣平、孙优贤和秘书长李步星等出席会议,副省长钟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孝清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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