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代表能否一票抵多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8:10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巨星物业公司在“田图苑”小区物业竞聘中,仅因一票之差而遭到业主委员会的否决。这家公司便以投票代表中有一人是公房代表,应一票抵多票为由,将业委会告上法庭。闵行区法院依据一票原则,驳回了物业公司诉请,物业不服近日提出上诉。 本案争议的焦点便是公房代表所投出的一票能否代表多票,双方都对此举出了相关的法律条款作为依据。究竟孰是孰非?鉴于上海不少小区都遇到过这一问题,记者又采访了部 本报讯 (记者钱炯 通讯员杨克元 陆莉萍) 今年3月,位于沪上南郊的“田图苑”小区业委会宣告成立,产生了业主代表23名,其中公房代表1名。3月19日,业委会向几家物业公司发出了竞标通知书。巨星物业管理公司跃跃欲试,并在规定的日期内递交了标书。 在三个月后的业主代表大会上,21名代表投票选举小区物业。结果是,11名选择了巨星公司,其他10名选择了其他公司。对于这一结果,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看法迥异。 巨星公司认为他们已经中标成功。该公司物业部章先生告诉记者:“我们的绝对票数虽未过半,但支持者中有一位举足轻重的公房代表。按照《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解释,每500-1000平方米可产生1名代表,以他们小区的公房面积6000平方米计算应该最少有6位公房代表。由于现在只选出了一位公房代表,那么这一位所投的票就应该能抵多票。如此,巨星物业的票数加起来就可以超过全体业主代表的半数,竞标成功。” 而业委会对此则难以苟同。因为《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业主或者全体业主代表过半数通过。所以,本小区要通过决定,需达到12票。 由于双方各执己见,这家公司自然无法签约。今年7月,物业公司将该小区业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业委会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是法院在10月9日判决巨星物业败诉。法院认为,依照2000年市房地局出台的《加强业主委员会管理若干规定》中“业主代表的投票权,每位成员一票”的规定,每名公房代表在业主代表大会行使表决权时只能投出一票。 由于这家物业公司获得11票,而该小区共有业主代表23名,所以未达到业主代表过半数通过的法定要求。 >>律师观点 物业搞错了概念 本报讯 (记者钱炯) 究竟公房代表所投出的一票能否代表多票,为此记者又采访了一些律师,他们认为物业公司搞错了一个概念。 上海通浩律师事务所陆建律师、上海中建律师事务所姚远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所举的条款确实存在,但是这个比例主要针对的是业主代表的产生,不是指具体的投票权。一旦业主代表大会产生后,选举时一票的确就是一票。 两位律师指出,即使真的公房代表有6位,也不见得这些人全投这家物业,因此物业一票抵多票的说法站不住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