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毒英雄”周鲲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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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8:1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贵州六盘水市水城缉毒大队长贩卖运输毒品案昨一审宣判 备受社会关注的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周鲲等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案,经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周鲲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1月中旬,周鲲、李学军、余明达预谋后,由周鲲驾驶缉毒大队汽车,携款一同前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区购买毒品海洛因。李学军购得海洛因后,三人驾车返回六盘水市。11月19日,李学军、余明达携带重1975.4克毒品海洛因,由六盘水乘坐昆明开往北京的T62次列车前往武汉贩卖,在途中被乘警查获。李学军被抓获后,协助武汉铁路公安人员将前来进行毒品交易的夏兵、易晓华抓获。 2002年7月的一天,周鲲、李学军、苏兴昌预谋后,周鲲以办案的名义,让在云南经商的顾燎原(已不起诉)为李、苏二人介绍毒品供应人。顾带李、苏二人到云南大理市,李、苏从顾介绍的“小马”(在逃)处购得海洛因100克,由周鲲以办案的名义驾驶缉毒大队汽车赶到大理,将海洛因运回六盘水市,后交由李、苏二人销往武汉等地。 2002年12月初的一天,周鲲、苏兴昌预谋后,苏兴昌携款购得海洛因2800克,周鲲以办案的名义驾驶缉毒大队汽车到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将这批毒品运回六盘水市,后由周鲲安排他人销售。据新华社 忏悔周鲲感悟“重生” 6月11日,在武铁公安处看守所,记者曾与周鲲面对面长谈了2个小时,当时的周鲲,常常摇头叹息,充满了忏悔。11月2日下午2时许,记者再次与周鲲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刚刚经过宣判的他,心情似乎好了许多,人也变得开朗起来。 记者:你觉得今天的判决怎么样? 周鲲:这个判决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记者:你在判决前觉得会是死刑,是吗? 周鲲:在我被捕后,有过对死亡的恐惧。但我的所作所为,对党和社会、单位、亲人,都欠下了太多。如果是死刑,那就是一个了结,我就用我的血来弥补我的罪行。但是,生,对我是一种更大的挑战。在我被捕的9个多月时间里,一直不断地为自己打分,估计会怎么判,说实话,我原来认为,判处死缓的几率只有5%。听到判决,我的内心是喜悦的,毕竟我犯下的罪行太严重了。我要做更多的事来改过自新。我觉得,虽然我犯下严重的罪行,但是我还没有完全丧失良知,不管我还能做多少,我一定尽我最大的努力,努力改造,重新做人! 记者:你怎样看待这个判决? 周鲲:长期从事的工作,使我并不害怕死亡,在死亡面前,我相信自己是强者。在第一次开庭时,我就说过,不论判决结果是什么样的,我决不上诉。现在,能够“生”下来,我一定要加倍地报答社会,报答党和政府!据武汉晚报 毒品案犯罪分子获刑一览表 周鲲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学军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苏兴昌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明达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夏兵贩卖毒品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00元。 新闻资料 “缉毒英雄”出身的毒枭 现年37岁的周鲲被捕前系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他曾300多次深入毒穴,抓获毒贩无数,令毒贩们闻风丧胆,有人甚至扬言要花100万元买他的人头。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荣获“贵州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先进工作者”等称号。今年1月30日,他因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经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缉毒英雄”走上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道路,发人深思。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