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毒英雄贩毒一审: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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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8:1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昨日上午8时30分,在武汉铁路运输法院1号法庭,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就震惊全国的周鲲等6人涉嫌运输、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以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周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学军、苏兴昌犯运输、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余明达、夏兵犯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7年;被告人易晓华罪名不成立,被宣 辩护人 周鲲真的悔过了 宣判前,记者采访了这位为周鲲辩护的律师。谈起对判决结果的期望,张晓路表示:“我非常希望会有一个好的结果,所谓好的结果就是犯罪分子一定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而法庭也会根据案中具体情况在量刑上作出具体考虑。我个人认为,就周鲲的重大立功表现且认罪态度较好来看,若判决为死缓或无期是比较理想的。” 采访时,张晓路谈起他接案以来最大的感受:周鲲果真曾经是个英雄!张晓路说:“他是在我接受的所有辩护中,惟一从来不问‘会怎么判我?’这个问题的犯人。在生命即将接受判决的揪心时刻,他时刻关心的仍是,他的犯罪会对他的集体、他的同事和战友、他的家人带来怎样的影响?会不会伤害他们?” 8次见面中,他总是反复地表达着他的深深懊悔,多次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公正审判,什么结果都能接受,并多次表达对领导、同事、亲友的愧疚之情。谈起宣判,他总是说:“一切判决都是我罪有应得。”可以看出,他是真的悔过了! 张晓路说:“很多人都认为我会因为这个大案大收一笔。我只想告诉大家,我只是按照正常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没有额外加收一分钱。大家也许想象不到周鲲家里的贫困情况,到目前为止,周鲲一家三口还住在一间月租为200元的40平方小屋里。” 宣判结束后,记者再次来到张晓路面前,他长舒了一口气:“我觉得这是一个公正的判决,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严明,又依法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审判长 功过分明判死缓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贺颂对来自各方的看法发表了个人观点: 因为是案发所辖地中级法院,我们受命审理此案。不能说办这个案子我们没有压力,但压力不是来源于案子本身,而是来源于公众的过分关注。但说实话,刚接到这个案子,我们都为周鲲感到可惜,昔日的英雄,如今却沦为罪犯。 在这个案子的审理过程中,我们始终是客观公正的,我们严格依据了相关法律条文,并以事实作依据,法律为准绳。被告人周鲲多次运输、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主犯,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予以严惩。但其归案后,能协助抓获同案重大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故应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因此这个从轻绝不是基于周鲲过去的辉煌而言。正如公诉人所述,功是功,过是过,这一点一定要分清。于是我们在整个办案过程当中都一直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大家都是力争将此案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 公诉人 判决量刑较轻 案件的公诉人,是来自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的检察官崔正华,他全程负责了对周鲲案件的公诉。 庭审中,他出示了大量证据,义正词严地指控了周鲲等人精心组织、策划、贩卖毒品的相关罪行。针对周鲲曾经的辉煌成就,他指出:“我们对周鲲以前的功绩相当佩服,但功是功,过是过,绝不能让功劳簿成为犯罪的理由!” 与此同时,他对周鲲的堕落无比惋惜,他说:“从接手这个案件以来,最大的感觉就是痛心和惋惜!应当说,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案例并不鲜见,但是,一个像周鲲这样的英雄,沦落这样的下场,实在是可悲!” 因此,在庭审中崔正华也提出,周鲲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地交代自己的罪行,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不过,昨日宣判后,崔正华发表了个人看法。他表示,根据以往的经验,周鲲等人的案子判得偏轻,与他预想的有一些出入。 他介绍,宣判一结束,他就将判决结果通知了分院领导,目前,检察机关正就是否抗诉作进一步研究。 【周鲲档案】 现年37岁,被捕前作为缉毒大队长曾300多次深入毒穴,破案五六百起,抓获毒犯无数,令毒贩们闻风丧胆。有人甚至扬言要花100万元买他的人头。因工作成绩突出,他曾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禁毒先进个人”、“全国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 【犯罪事实】 开缉毒大队汽车运毒,首次贩毒100克 2002年7月份,周鲲以办案的名义让人为李学军、苏兴昌两人介绍毒品供应人,后两人结识了毒贩“小马”,向其购得海洛因100克,由周鲲以办案的名义驾驶缉毒大队汽车(车牌号为贵O-B2036)从大理将毒品运回六盘水市,后交李、苏二人销到武汉等地。 再次贩毒1975.4克 2002年11月中旬,周鲲、李学军、余明达预谋后,由周鲲驾驶缉毒大队汽车携款一同到云南大理市下关区购买海洛因,三人即驾车返回六盘水市。同年11月19日凌晨,李学军、余明达携该毒品由六盘水乘坐昆明开往北京西的T62次火车前往武汉贩卖,当日上午被乘警查获,经查海洛因共重1975.4克。 第三次贩毒2800克 2002年12月初,周鲲、苏兴昌经过预谋后,苏兴昌携款购得海洛因2800克,周鲲便以办案的名义驾驶汽车从云南西盟县将毒品运回六盘水市,然后由周鲲安排销售。 周鲲三次贩毒数量一次比一次大。2003年1月30日,周鲲被批准逮捕。周鲲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将苏兴昌等人抓获。 判决之后的对话 “无论如何判决,我都罪有应得!” 6月11日,在武铁公安处看守所,本报记者曾与周鲲面对面长谈了2个小时,当时的周鲲,常常摇头叹息,充满了忏悔。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再次与周鲲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刚刚经过宣判的他,心情似乎好了许多,人也变得开朗起来。 记者:你觉得今天的判决怎么样? 周鲲:这个判决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记者:你在判决前觉得会是死刑,是吗? 周鲲:在我被捕后,有过对死亡的恐惧。但我的所作所为,对党和社会、单位、亲人,都欠下了太多。如果是死刑,那就是一个了结,我就用我的血来弥补我的罪行。但是,生,对我是一种更大的挑战。 在我被捕的9个多月时间里,一直不断地为自己打分,估计会怎么判,说实话,我原来认为,判处死缓的几率只有5%。 听到判决,我的内心是喜悦的,毕竟我犯下的罪行太严重了。我要做更多的事来改过自新。但是,我觉得,虽然我犯下严重的罪行,但是我还没有完全丧失一个共产党员的良知,不管我还能做多少,我一定尽我最大的努力,努力改造,重新做人! 记者:你怎样看待这个判决? 周鲲:长期从事的工作,使我并不害怕死亡,在死亡面前,我相信自己是强者。在第一次开庭时,我就说过,不论判决结果是什么样的,我决不上诉。现在,能够“生”下来,我一定要加倍地报答社会,报答党和政府! 记者:作为一个缉毒警察,现在沦落到这个地步,你分析过是什么原因吗? 周鲲:我分析过多次。我在工作中,10年时间,三千多天里,先后300多次打入贩毒分子内部,这种长时间、高频率,在全国并不多见。我觉得,自己的堕落,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10年来,我大部分时间都以贩毒分子的身份出现在圈子里;其二,我自己长期是劳模、英雄,放松了学习,头脑不能清醒地发现自己在慢慢蜕变;其三,我没有承受住外界的力量,连续的挫折,特别是父亲因我工作的原因去世后,我的心理没有得到安慰,这对我的蜕化起到了催化的作用。 记者:你为什么要提出与妻子离婚呢? 周鲲:我每见一次律师,就要提一次离婚。被捕以后,我就知道,面对我的只有两种生活,死亡和长期的牢狱生活,这对她是很不公平的。她是个很内向的人,对我的家庭的付出是相当大的。特别是我的犯罪是一个质的改变,对于她而言是无法接受的。我提出离婚,她可以有机会调整自己,让她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判决结果出来后,你刚才又见了你的妻子,你有没有再提出离婚? 周鲲:她给了我这么大的关怀与支持,我如果再刻意提出离婚,我的良心上也会感觉到不安。我会加倍地珍惜家庭,珍惜她。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和她一样,就是有一天,能一家人过上幸福平静的生活。 被捕后,与妻子的三次见面 第一次:不敢相见 第一次见面是今年元月份,当天是周鲲被关进看守所的第4天,当时,想和家人见面是他自己提出的愿望。可是,当妻子走进会客室时,他却不敢和妻子相见了,因为他怕,他不知道一个曾经令妻子崇拜的丈夫,如今身陷囹圄后,该如何和妻子相见! 他的内心充满恐惧,当他感觉到站在背后的妻子在哭泣时,他猛力地摆着手,带着哭腔喊着:“快走!” 当身后脚步声响起时,他赶紧转身观望,也只看到妻子的一个背影。 第二次:无颜以对 周鲲和妻子的第二次见面是今年10月14日,当天周鲲上庭受审,听说妻子要来旁听的消息后,他一直在想,该怎么面对?拮樱嗌倌昀矗谄拮有哪恐卸际巧碜派衿木砩洗髀隆?墒牵裉欤┑氖乔粢拢髯诺氖鞘诸恚? 周鲲心里想着,这样的自己,哪有颜面再见爱人。 当日在庭上,周鲲一直低着头,眼睛瞟都不往旁听席瞟,休庭时,听说妻子要来看他,他的脑袋也是一直低垂着,无颜以对。 第三次:泪流满面 周鲲与妻子的第三次见面是在昨日,很富有戏剧性,一家媒体在采访周鲲前,播放了前日录制的严明霞的一段录像片,算是前奏。 在片中,严明霞背对镜头,一边抽泣,一边讲述她与周鲲的故事。整个过程中,周鲲以泪洗面,尽管他看到的仍旧是妻子的一个背影,尽管事后他说,那段录像里妻子的话,他除了最后那句“我会等他!”外,一句也没听见。 在有关部门的安排下,判决结束后,周鲲和妻子见了一面。此时,得知判决消息后的周鲲和妻子都显得比较轻松,两个人谈了些家常,可当周鲲说:“我这一生,最对不起的就是你!我欠你的太多!”时,严明霞的泪水再次夺眶而出,语带哽咽地说:“不要这么讲!要多保重身体!好好改造!我会等你!”说完,就哭着跑出会客室。会客室里,独坐在椅子上的周鲲,一样泪如泉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