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急一亿残保金还差一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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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8:32 天府早报 | |
我省残疾人保障金每年实收部分不足50%,省政协委员提议推广成都经验 早报讯(记者杨秀东)作为政府性基金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遭遇尴尬:全省每年至少应收1个亿,但实收部分不足50%。日前,刘海金等5名省政协委员提议推广成都市收取残疾保障金经验。 已收基金不足一半 我省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始于1999年,属于政府性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其主要用途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相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置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这一比例的应以上年度职工工资的平均数为标准,每年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省残联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省每年应收此项基金至少1个亿,但实收部分还不到50%,尚有5000万元应收而未收。 上门征收被人骂哭 目前我省各地出台的收取残疾人保障金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财政部门从机关、团体的下拨经费中代扣,企事业单位则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二是残联到机关、团体上门收取,其余部分由税务部门代征;三是所有单位(含机关、团体)均由残联上门征收。 在这3种方式中,各地较为普遍的是第三种做法。由于残联只是一个社会团体,一些缴费单位根本不买账。“残联工作人员因征收保障金被人骂哭的事在一些地方并不少见。”省残联相关处室负责人说。 提议推广成都做法 对此,刘海金、邵大宽等5名省政协委员认为,全省应推广成都市征收残疾人保障金的做法。 为征收残疾人保障金,成都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出台了7个配套文件,规定由财税部门代扣代征。一年多来,已按比例安置了6360名残疾人就业,市本级收取保障金达3309万元,居全省首位。成都市用这笔经费实施了“残疾家庭专项补助、社区残疾人就业扶持点”等5大扶助工程,并在全国首创了为残疾人购买工作的做法。 我省残疾人有456万人,占全省人口的5%,占全国残疾人总数的7.6%。我省40%的残疾人有就业愿望并适合就业但未就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