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两儿童索要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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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8:56 南方都市报 | |
绑架两儿童索要30万 佛山一绑匪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处罚金1万元 本报讯(记者朱忠兵 通讯员区惠妍)为谋钱财,一歹徒绑架两儿童,并向两儿童父母索要30万元。近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宗绑架案,被告人张多益犯绑架罪 据法院查明,2003年2月,张多益与莫某密谋绑架儿童勒索财物。2月20日下午1时许,两人在佛山市白燕小学附近将男童小章诱骗至附近的士多准备绑架。小章大声哭闹挣扎,两人被迫放弃。 第二天晚上8时许,张多益一人在佛山市澜石镇华远村,发现正在路边玩耍的男童小刘、小魏,立即心生邪念,将两小童诱骗至季华园,后将两人带至顺德、珠海等地旅馆住宿。在此期间,张多益多次打电话给两小童的父母,勒索人民币30万元,并威胁其不得报警。两小童的父母与张多益讨价还价,使其将勒索款项降至20万元,同时报警求助。2月22日晚上,公安人员在珠海市一旅馆将张多益抓获,并解救出两小童。 禅城区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多益为勒索他人财物而绑架他人,已构成绑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