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对进城务工、再就业人员不得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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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9:1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丁国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人士10月31日透露:针对各地时有发生的对农民进城务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乱收费行为,发改委近日决定,部署开展全国农民进城务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专项检查。 据了解,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农民进城务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检查的通知》中,有关部门对全国进城务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的监督检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及农民进城务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管理的政府及有关部门、服务单位,涉及农民外出务工管理的县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外来务工较多的北京、广东、上海、天津、江苏、浙江、辽宁、新疆等省、区、市,以及外出务工较多的四川、河南、山东、湖北、湖南等省,要重点加强对农民外出、外来务工收费的监督检查。各省会中心城市、计划单列市重点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的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检查工作将持续到11月底结束。重点查处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减免政策、取消项目继续收费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收费政策等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