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中介出租遭遇尴尬(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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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9:26 南方都市报 | |||
钥匙交中介公司一月用水50吨用电30度,业内人士提醒应签订委托协议书 近日,万小姐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委托一家中介公司出租房屋,并将要是交给工作人员,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才发现水被用去50吨,而电也少了30度,同时马桶也损坏了,而中介公司却不认帐了。她气愤不过拨打了本报的热线。 今年9月底,万小姐委托莲花西路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出租自己的一套房产。为了求租者看房方便,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要求万小姐把钥匙交给中介公司,并表示,带客户看房后一定会及时关掉水电阀门。于是,万小姐把690元的中介费和房屋钥匙交给了中介公司。几天前,万小姐和租户到房屋里签订租赁合同时,她发现水表和电表显示,这一个月的时间里,该套房屋无人居住却用水50吨、用电30度,马桶已经被损坏。万小姐怀疑在中介公司持有房屋钥匙期间有他人居住。而对此中介公司矢口否认。 那么,像万小姐这样的业主如何和房屋中介公司打交道,租售自己的房产呢?记者采访了深圳市规模最大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之一的“世联地产”交易部的刘先生。 刘先生认为,万小姐在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出租房产时忽略了两个重要的环节。 一是委托之前,万小姐没有同中介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协议”。万小姐应该同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抄录委托前水表、电表度数,并查看家具和家电的状况,将这一内容写入“委托租赁协议”中,而且注明协议生效后水表、电表增长度数和家具、家电的损坏由中介公司负责。 万小姐忽略的第二个环节是尚未找到租户时就向中介公司交纳了佣金。房屋中介公司应该是交易不成不收佣金的。 如何避免掉入房屋中介陷阱 据刘先生介绍,目前深圳中介市场上除了正规的公司外,一些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非法中介也鱼目混珠。如何避免掉入房屋中介陷阱,业内人士有三大“法宝”: 一看两证,细辨真假 所谓两证,即房产中介既要有市规划国土部门审发的资格证书,又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发的经营许可证。只有经营许可证,没有资格证书的,一般是咨询机构,可以搞房屋政策、信息等咨询,不可搞房屋的租赁、买卖等中介服务;只有资格证书,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属非法经营。在看“两证”时,最好把注册号记下来。一旦与中介机构发生纠纷,便于向消协或市规划国土部门投诉。 二签合同,要细不要粗 目前与中介公司有关的房屋投诉案件可以归纳为“两多”,一是被投诉的多为两证不齐的中介公司;二是产生纠纷的原因多为合同条文界定不清。目前深圳市房屋中介机构没有统一的合同文本,条款难免对中介公司更为有利。所以如果你认为条款不清,有权要求修改或补充。要明确双方责、权、利。比如在合同中明确,一旦发现一方违约,或有欺骗行为,应负什么责任等等。 三选中介,宜大不宜小 一般说来,规模大的中介机构,专业人员数量多,水平高,信息资源丰富,中介行为也比较规范。规模小往往实力弱,信息量及信息流通范围都受到局限,一些中介为了招揽客户,信口开河,坑蒙拐骗也就不足为奇了。所以选择中介公司时,选择规模大些的相对来说更为可靠。 本报记者 唐洁 (报料奖:万小姐 报料奖: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