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财政部"宣布银行开户拍照仅限开立活期储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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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9:28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1月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财政部”宣布自2004年元旦起针对银行新存户开户进行数字影像存盘。开户拍照对象范围限定于开立活期性存款帐户的自然人,至于定存户及公司户并不在范围内,而薪资转帐户也纳入范围内。 相关人士表示,银行公会昨日邀请“内政部”警政署、“财政部”金融局及主要会员银行就拍照对象范围、规范方式及其它相关事宜开会研商,会中初步达成下列方向:一、开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依“银行法”第48条第二项规定,银行顾客的存款、放款或汇款等有关资料,除其它法律或中央主管机关另有规定者外,银行应保守秘密。拍照资料与存款人其它开户及帐户往来资料,均依法受到保障。 (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