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篇:“碑化”管理当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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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9:3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将“九不准”、“八禁止”之类的规矩精心装裱挂在墙上,以显示对某项工作的强化管理,这种形式主义的做法被老百姓戏谑称为“墙化”管理。其实在没有墙的地方,类似的形式主义同样存在,比如,“墙化”就可以进化为“碑化”。 据《京华时报》11月2日报道,北京怀柔某地有一段上千米的未开放古长城,有关部门在此立有石碑,上面是政府关于加强长城保护管理的中英文通告:“长城属于国家所有,任 职能部门为保护长城而发出告示,当然很有必要。但是,对于保护长城这项工作而言,发出告示只是一个起点,之后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深入实际,依法履行保护职能,防范和打击破坏长城的违法违规行为。然而,从报道中居民私自开发长城资源的情况来看,很难说有关部门真正履行了职责。立碑本无错,但是如果将立碑当成了保护工作的全部和终点,这就有“碑化”管理的嫌疑了。 类似的“碑化”管理并不鲜见。比如封山育林,有些地方的精力既不放在封山上,也没有放在育林上,而是在路口立起刻有相关规章、规划的石碑了事。更有甚者,某地封山育林工作的重头戏,是将有篮球场大小的“封山育林”四个大字刻上山头。整座大山都成了石碑,可谓“碑化”管理的大手笔。 “碑化”管理的实质是形式主义,管理者以立碑的风光形式取代真正需要落实的工作内容,是一种管理的惰性。以为一块碑刻上相关规矩,不仅能够气派地展示和见证管理的存在,而且足以达到闻者足戒、无为而治的管理效果。事实证明,这只是管理者的一厢情愿。其后果,不仅仅是具体管理行为的低效甚至无效,而且对法规的威信和相关部门自身的威信也带来损害。 以古长城前的一幕为例,一面是石碑的煞有其事,一面是违规者的若无其事,试问有关部门的颜面何在?法规的尊严何在? 所以,“碑化”管理当休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