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税票4亿二名主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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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9:34 天津日报 | |
李京华牛爱民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记者李京华牛爱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一审宣判,陈学军、吴芝刚等2名涉案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这是进行税制改革以来,北京涉案金额最大、危害 3日上午,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陈学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处原国税局干部吴芝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陈学军的女友吴晓红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从2000年3月至12月间,陈学军伙同吴芝刚、吴晓红,以盛博公司、捷优特公司、泰和永兴公司等名义,先后从某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00余份,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93亿余元。 2001年2月,吴芝刚被羁押后,公安机关先后扣押、冻结其财产450余万元,吴芝刚对其中的38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 |